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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巧妙化解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没有硬碰硬强制清场,依托柔性执行推动当事人主动搬离、足额还款,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2009年7月,王叔父亲与李老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途有过纠纷并经调解成功化解,租赁关系一直延续。直至2024年6月,王叔父亲过世,王叔依法继承涉事房屋,依合同打算收回房屋另作他用,要求李老板限期内搬离,却遭拒绝。协商不成,2025年6月,王叔一纸诉状将李老板起诉至恩平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李老板返还房屋,并支付超期占用房屋的相关费用。
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李老板返还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判决生效后,李老板迟迟没有行动,王叔不得已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卢平川接手该案后,细致捋清前因后果。考虑到双方之前就有调解成功的经历,判断被执行人并非完全不通情理。为此,卢平川多次带领执行团队上门实地走访,倾听李老板的真实想法。多方协调之后,法官为李老板争取到一个月的搬迁缓冲期。
然而一个月过去,餐饮店没有任何搬迁的准备。卢平川马上约谈李老板。交谈过程中,卢平川以李老板正在读小学的孙子为切入点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作为长辈,不应给孩子树立负面的形象。法官最后给出两周期限,明确告诉李老板,如到期再不搬,法院就会依法强制执行。
两周后,李老板如期搬离。法院调解室内,李老板积极配合和解。双方对费用金额没有太大争议,很快敲定数额,李老板当场一次性把钱转给了王叔。
一家小小的店铺,一头连着市场经营,一头关乎民生冷暖。恩平市人民法院始终坚守“如我在执”工作理念,今年以来,通过柔性执行方式累计化解涉中小微主体、涉民生执行案件346件,执行到位3834.5万元,将刚性法律条文转化为有温度的司法实践,以善意文明的执行工作守护市场主体,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筑牢司法根基。
来源:恩平广播电视台、恩平法院、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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