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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抓获一名电诈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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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发表于 2026-6-1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城事猎人 于 2026-6-11 10:49 编辑

我中心聚焦涉电话卡、银行卡“两卡”诈骗犯罪治理难题,以“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对症下药,严打贩卡犯罪团伙,狠抓源头治理,紧盯重点行业源头,统筹抓好“两卡”违法犯罪打击、防范、治理等关键环节工作。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7日,市公安局组织警力,深入研判,成功抓获12名电诈嫌疑人,其中惩戒7人,行政处罚3人,刑拘2人,有力打击了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

警惕“两卡”诈骗
守护个人财产!

一起来看看典型案例

6月3日,恩平警方接到线索,陈某有出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卡供诈骗分子使用并从中获利的嫌疑。恩平警方迅速组织民警开展分析研判,发现陈某名下银行卡涉嫌用于诈骗活动。经过缜密侦查,6月3日19时许,民警在恩平辖区内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并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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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守好身份信息拒绝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

1.加强防范意识

(1)妥善保管银行卡、身份证、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拒绝出租、出借或买卖行为;
(2)不向他人随意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有效期、安全码、身份证号、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3)开通银行账户变动短信提醒,关注账户变动情况,定期检查账户资金交易明细和余额;
(4)不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
(5)不登录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未知链接,不随意下载可疑APP;
(6)下载安装App或在第三方办理业务时,留意相关授权权限,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和合同条款,审慎填写个人信息,避免重要信息被过度搜集或非法使用;
(7)不随意丢弃业务单据、ATM凭条、信用卡对账单和刷卡单据等交易凭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注明用途,以防被人挪作他用;
(8)使用资金额较少的银行卡或开立个人Ⅱ、Ⅲ类户专用于网络支付。

2.及时注销不用账户

长期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3.主动举报
一旦发现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不泄露信息
不轻信他人
诈骗套路深
防范记心间



来源:江门邑反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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