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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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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发表于 2026-3-1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城事猎人 于 2026-3-17 15:32 编辑

恩平市森林防火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父老乡亲:

清明将至,恩平素有“行山”祭祖的传统习俗,当前风干物燥,森林火灾易发,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正在生效,在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请大家谨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是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是不准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是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或放火驱兽;
四是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是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六是不准在林区内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七是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稻草、果园草等;
八是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九是不准乱扔烟头;
十是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传统的祭祀习俗,极易引发火灾。让我们用礼炮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绿色文明的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在防火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纸钱、香烛等祭品。

森林防火,责任重大。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的,最高可处20万元以下罚款;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最高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最高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引发森林火灾的,火灾肇事者还须依法承担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的有关补贴补助以及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还有可能被追讨巨额林木损失赔偿,森林受害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0750-7176723,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火势情况。




恩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来源:恩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恩平市融媒体中心、恩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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