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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2家住宿场所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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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发表于 2025-10-1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连日来,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持续对全市重点场所
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商户
依法实施处罚
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10月9日,卫生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2家住宿场所闲置容器内有积水且有蚊幼虫孳生。这2家住宿场所未清除室内积水、控制蚊虫孳生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对这2家住宿场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接下来,恩平市将继续加强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推动病媒防控工作稳步推进。请广大商户与市民积极参与防疫行动,及时清理积水、规范堆放物品,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环境与安全。

【知多D】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违反上述规定,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恩平市卫生健康局、恩平市融媒体中心、恩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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