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持续对全市重点场所 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商户 依法实施处罚 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10月9日,卫生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2家住宿场所闲置容器内有积水且有蚊幼虫孳生。这2家住宿场所未清除室内积水、控制蚊虫孳生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对这2家住宿场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接下来,恩平市将继续加强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推动病媒防控工作稳步推进。请广大商户与市民积极参与防疫行动,及时清理积水、规范堆放物品,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环境与安全。
【知多D】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违反上述规定,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恩平市卫生健康局、恩平市融媒体中心、恩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