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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检察起诉首宗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获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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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发表于 2024-3-1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恩平首例!

近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毒品案件获依法判决。这是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以来该院办理的首例依托咪酯涉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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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陈某通过微信贩卖上头电子烟烟弹,被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定,涉案烟弹检出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了解案件证据收集情况。因陈某前后供述不一致,拒不认罪,检察官依法审查全部案卷材料,多次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补充相关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并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进行讯问和释法说理,最终陈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依法以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并被法院采纳。

检察官提醒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具有镇静催眠作用,为麻醉类处方药品。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精神兴奋乃至影响人的情绪、思维、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甚至导致死亡。

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起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纳入列管,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广大人民群众要认清新型毒品,远离新型毒品,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恩平检察、江门日报恩平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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