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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多个房东被处罚!出租屋不做这事,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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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发表于 2026-10-26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城事猎人 于 2026-10-26 10:32 编辑

随着恩平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外来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出租屋已成为我们城市治理的重要单元。为保障每一位房东和租客的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恩平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与法治宣传教育,并依托“粤居码”实现线上便捷办理与数据互通,坚决打击涉租违法犯罪,切实筑牢辖区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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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处罚案例

案例一

9月28日,恩平公安在开展出租屋日常检查中发现,恩平市恩城街道中南村民委员会南昌新区一出租屋公寓在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酒店、旅馆、客栈等字眼在网上招徕客户,涉嫌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案例二

9月21日,恩平公安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锦江国际广场昌大昌公寓C区某公寓的租客姚某、徐某存在偷盗快递物件的行为。经倒查核实,该公寓房东未按规定登记租客姚某、徐某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房东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

案例三

9月14日,我市某公寓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倒查发现,该公寓未按规定登记租客信息,且监管缺位,没有做好来访客人的信息登记。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公寓房东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针对管理漏洞进行全面整改。

02、法律法规

PART.01

《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关系设立、租赁房屋治安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租赁房屋治安信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房屋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报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或者委托代理人出租房屋的,可以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由电子商务平台或者委托代理人报送租赁房屋治安信息。出租人也可以委托承租人报送租赁房屋治安信息。

以小时、日计算租期出租房屋的,应当即时报送租赁房屋治安信息。

报送租赁房屋治安信息,可以通过租赁房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办理,也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第十二条  租赁房屋治安信息包括:
(一)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实际居住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出租人、承租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租期或者实际入住、离开时间。
(三)租赁房屋地址。

第十七条  以小时、日计算租期出租房屋,除落实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治安防范措施外,还应当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专职人员管理,落实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以小时、日计算租期的租赁房屋,接受未成年人入住时,应当询问并记录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并加强安全巡查,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未按照规定登记租赁房屋治安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租赁房屋治安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未落实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治安防范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落实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治安防范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落实二十四小时专职人员管理或者来访人员登记制度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PART.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拒绝登记身份信息的人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实施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恩平公安、恩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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