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城事猎人 于 2026-9-23 10:18 编辑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后勤[2025]2号)关于属地统一选用模式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服管理,优化校服供给模式,适配新时代学生成长发展与校园文化建设需要,我市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校服款式公开遴选工作。
本次校服款式遴选通过“专家专业评审+社会公众网上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家评审得分占比70%、公众评议得分占比30% 核算综合得分,择优遴选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设计方案,作为我市公办中小学统一校服款式。现将选用款式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服选用款式情况 小学学段:1号款式
中学学段:3号款式
二、重要公示说明
本次对外公示内容为校服初步设计效果图及基础配色方案,仅作为款式选用结果公示使用。现阶段暂未开展实物样服制作工作,详细工艺图纸、版型结构、面料参数、辅料标准、工艺细节等内容将在公示结束后进一步优化、细化、完善。
本次公示效果图、基础方案不作为最终生产、验收依据。待公开征求意见结束、设计方案优化定稿后,我局将梳理完善全套面料参数、工艺标准、制作规范、质量细则等内容,另行发布详细正式公告,作为今后校服生产、检验、验收的唯一执行标准。
三、校服穿着管理
(一)实行新旧校服平稳过渡。严格执行“新生新款式、旧生旧款式”管理模式,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起始年级新生可选用新款校服,非起始年级原有合规校服可继续穿着至毕业,新旧款式并行使用,不强制统一更换。 (二)全面落实自愿选购原则。任何学校不得统一组织校服采购、不得代收费用、不得限定购买渠道,由家长、学生自主自愿选择购买。
四、校服市场化供应管理
我市全面推行校服市场化管理模式,各校不组织统一采购、不代收校服费用、不指定购买渠道。校服市场全面向具备合法资质、合规经营的企业开放,由家长自主择优选购,充分保障群众自主选择权。
五、校服质量安全要求
所有上市销售校服必须严格执行《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19 号)、《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等国家标准,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全面推行校服唯一溯源赋码管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切实保障学生穿着安全。鼓励企业选用环保舒适面料,满足不同家庭需求。
六、暖心助学帮扶
鼓励校服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公益力量,对低保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困难群体开展校服减免、公益捐赠等帮扶活动,切实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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