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未完善防蚊等预防措施,恩平3家经营场所被行政处罚
连日来,恩平市卫生健康局持续对全市重点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商户 依法实施处罚 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10月7日,卫生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生活美容店内的盆景水池内有蚊幼虫孳生。该生活美容店未清除室内积水、控制蚊虫孳生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对该生活美容店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发现2家住宿场所未在酒店范围内安装防蚊纱窗,落实防蚊措施。这2家住宿场所未完善防蚊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对这2家住宿场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接下来,恩平市将继续加大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推动病媒防控工作稳步推进。请广大商户与市民积极参与防疫行动,及时清理积水、规范堆放物品,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环境与安全。
【知多D】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违反上述规定,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恩平市卫生健康局、恩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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