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交警是这样处理问题的!
本帖最后由 dfh112233 于 2020-5-8 19:20 编辑昨天我骑摩托车在小岛加油站对面准备过马路往东安方向,到了马路中线,由于我左边还有车辆在行驶,我只好在马路中线等待,待车辆行驶完毕正要准备过马路,对面一辆小车也急着过马路左转,小车拐弯没有向我左侧转而是冲着我正面来由于小车太快我一个闪避不及就给撞翻了。由于我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当时一时慌乱就打电话给交警。交警到后就问我有没有受伤。我当时没觉得哪里疼 就说没有。然后我正想说出碰撞的情形,交警就说不用说了,属于正常碰撞,责任平等,车辆损坏自赔,也不问什么原因直接开了张票据叫我签名就走了。事后我越想越那个气啊。虽然我人没受什么伤(下午碰到膝盖,大腿部位觉得很痛),架车损坏修理费也是保险出。但我觉得这次完全是小车方面的问题,1他拐弯角度不对,第二他车速太快,完全等于是他撞过来的。但交警居然说责任平等,原因也不查清楚.他把我撞翻,然后还能若无其事大摇大摆都走,大家说我气不气?其实我也没想他能给我赔多少钱,但这样判我真是很不服气啊,交警是不是在庇护小车车主。难道小车车主是恩平人我是外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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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处警民警反映,已听取双方对事故起因的描述,摩托车是由路肩的路口驶出锦安街在路中间双实线处斜着横过锦安街的,在双实线处停车被碰撞,民警询问过摩托车驾驶员没有受伤,就按简易程序处理。同等责任是按当时双方的违法行为定责的,摩托车在中心双实线处横过道路,所以定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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